5

受在家菩萨戒后不能吃众生肉,可否买肉、煮肉给人吃?

 

不宜,何以故?因为买肉、煮肉行为乃杀生所延续之轻罪,虽非直接杀生,但亦属共业故。

众生所尊贵无过于生命,一旦命都没有了,所有之一切也归属他人了。大智度论云:‘诸余罪中,杀业最重;诸功德中,放生第一。’

娑婆多论云:‘若一日一夜持不杀业,于当来世中,绝不遇刀兵劫。’

楞严经云:‘阿难!又诸世界六道众生,其心不杀,则不随其生死相续,汝修三昧(梵语samadhi),本出尘劳,杀心不除,尘不可出,纵有多智禅定现前,如不断杀,必落神道。上品之人为大力鬼,中品则为飞行夜叉,诸鬼帅等。下品当为地行罗刹。彼诸鬼神亦有徒众,各各自谓成无上道。我灭度后,末法之中,多此鬼神炽盛世间,自言食肉得菩提路。’

 

回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