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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了一百人之功德,杀了一人之罪,可否抵消百人中之一位,则剩九十九位之功德,如是论功过可行否?

 

世人往往如是论功过,乍看之下有点道理,但约佛法立场而言,是不符合因果平等之法。杀人有杀人之罪恶因果,救人有救人之功德因果,而功过是不可能互为相抵消。
  
唯识宗明确启发佛子,造作善因或恶因,这些善恶种子会烙印八识田中,八识如仓库一般为这善恶种子保存坚固,丝毫不会散失。一旦多生累劫之业障(梵语karmavarana)现前与外境之缘会合,果报当下产生,果报之现前是由自己业障现前而感召,要现什么果报,乃由八识田中所储存之善恶种子决定,而决定之善恶种子之强弱轻重是关键所在。若恶种子较为强烈则先现恶报,若善种子较强烈则先现善报。在善恶果报中微妙不可思议,所现之报不局限现世与过去世,乃至无始劫前之善恶种子亦如实而报,故说,果报现前乃由善恶种子之强弱轻重所决定故。
  
果报(梵语vipaka)现前微妙不可思议,甚至于救一百条人命之善业,有时因缘晚成熟,而迟迟晚报;反而杀人一命之恶业,却因缘先成熟而早报。总之,善恶之报实相即如是。
  
业障现前,当受果报之际,是善恶现前之自我感召,绝非佛菩萨所支配,更非上帝神明在操控,亦非任何人可左右,亦非阎罗王所安排,而是自己所造之业因,如今已成熟而受果报是也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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