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火葬與土葬有何差別?何者殊勝有意義?該如何選擇?
人類當死亡之後,快則剎那間即隨業感召投胎轉世去了,慢則七七四十九天即受報投生六道而去,有修有證之行者,感召四聖,念佛一心不亂(梵語aviksipta-citta)得以往生淨土,此人即已親近極樂三聖矣!

命終後一旦神識脫離軀體,行火葬與土葬實無差別,亦無殊勝意義之有,選擇性任人而定是也。但是目前的台灣土地面積與環境,實在沒有讓我們再選擇土葬的過去式,何以故?因為台灣土地面積有限,台灣南北墳墓用地已佔用過量之堪憂,再繼續開發置公墓與私墓,就形成陰盛陽衰的顛倒之見,不是好現象,所以台灣政府目前很積極改善這土葬風俗文化成為火葬文化,以改善將後寶島免得變成陰盛陽衰的局面誕生,並且很鼓勵喪家正識火葬實際之意義,以行火葬文化,並補貼壽終者一萬五仟元不等之善舉。這是令人欣慰而且是有意義的宣傳,普令火葬文化富有正面意義的本質能蒸蒸日上,莫令台灣面積面臨更狹小之危機。

因為一旦入土而行土葬的話,就是要等六、七年或十餘年才撿骨頭,每人面積佔地十餘坪,國人命終後陸陸續續接踵行土葬,也難怪台灣面積陽地縮小陰地闊大之危,土葬弊病其多無數,一則易佔陽地土地面積,墓地卻越來越多。二則死屍不易腐爛,往往變成蔭屍,台灣屬海洋性氣候,蔭屍者有十分之二之多,會使陽上大小心生恐懼,倘若家人有了災難不平安,一切箭頭都指向蔭屍,無不怪乎蔭屍為由,上下意見不和,鬧得家人雞犬不寧,雞飛狗跳。

兄弟姊妹為了墓碑的方向,又是鬧的天翻地覆,老大欲令墓碑朝西,老二欲令朝東,老三欲令向南,其他姊妹又參一腳,把死去的祖先父母的墓碑時東時西時南時北的,亡者怎麼能得安寧平安呢?所幸死去的父母已不會講話,不然抓狂起來大罵一番,你們這些逆子惡犬,實在是大逆不孝,罪過無量,把我墓碑一年變換七、八次,一年始終都是轉換不休,我都頭昏腦漲了,不如為我做個活動墓碑,三百六十度可自由圓周轉動,那一家人覺得鬧鬼不平安就來轉動角度,免得浪費經濟,蕭條台灣,其罪非淺,不如將此淨資布施(梵語dana)給如本法師做電視弘法的基金,讓芸芸眾生開悟證成菩提,豈不是妙哉!功德無量啊!

三則土石流易沖刷山坡地的墳墓,致使墳墓被破壞,棺木暴露,地基下陷,東倒西歪,無常變化,不堅固,時常補修,大費周折,勞師動眾,家屬怨言四溢,實乃不盡理想之舉。

四則土葬六至十年許必將撿骨頭,再行土葬一次,憂心掛礙無時無刻,煩惱(梵語klesa)與缺點不勝枚舉。五則老鼠會挖掘墳墓,咬啃棺木,搶奪屍體,啃啖臭皮囊。如果奉行火葬,就不用有如土葬那麼憂心忡忡,牽腸掛肚了,因為命終者之屍體經過火化之後,透過出家師父誦經念佛的儀式,直接就供奉進塔,無有後顧之憂,一切程序清淨莊嚴,骨灰若供奉於有出家師父的佛寺,同時有寶塔的話,其因緣更殊勝微妙,何以故?因為佛寺裡有出家師父早晚誦經念佛,一切誦經念佛功德可一一迴向給亡者,普令命終人超度往生淨土,又亡者骨灰安奉在佛寺寶塔裏,每天都有經聲佛號可聽聞,亡者當下薰習佛號經法即可消除業障(梵語karmavarana),種植善根,培養福德因緣,增長智慧,速離幽冥界,得生善道,乃至同登極樂淨土,道心永不退轉,親聽法音,早證無生,究竟成佛,功德殊勝難以倫比也。

若逢春秋二祭,亡者之陽上眷屬皆可攜家帶眷同往清淨佛寺參拜祭典法會,隨同出家師父誦經念佛持咒,將功德普皆迴向,亡者得大利益,早登解脫聖域。家屬大小也能因參與法會誦經念佛聞法,而得善根萌芽,得大智慧,漸消三毒煩惱,頓破無明(梵語avidya),體解大道,究竟同證無上菩提。

所以客觀分析,選擇火葬者利多無弊,造就功德多,冥陽雙利故,最後皆共成佛道,土葬者唯弊無利,墓碑造成家人無比紛爭動亂不堪,蔭屍危機叢生,地理師為糊口家計,妄造無量口業(梵語vak-karman)、綺語騙術無所不用其極,俗人十之八九皆無佛法正信觀念,不能正見因果、業力、道德、真理,因而聽信占相吉凶,仰觀星宿,推步盈虛,歷數算計之邪說,再加上油腔滑調的地理師之謊言,往往又善於顯異惑眾,頻頻自編自導自演,佛陀稱這輩之人是五邪命之一,因此讓一般學佛未得正見者,又是十之八九個個被騙上當,一旦後悔自覺已來不及了,實乃值得憐愍與同情。

如是概說,深信仁者所問,內心當有自決之道是也!

人死亡之後,行火葬之際,對亡靈來說是否會燒痛他呢?
死亡過後,通常神識在八至十四小時就逐漸離散,何況亡者已死亡後五六天才行火葬,神識早就脫離肉軀,因緣成熟,即投胎轉世。

是故,當神識一旦脫離身體之後,行火葬的當下,對亡靈絲毫之痛完全不存在,畢竟,神識已離肉軀,僅剩下臭皮囊一堆,痛從何起呢?

佛教戒殺生,但卻主張火葬,吾人之身體有無量無邊之蟲所聚集,火葬是否殺生了,何不亦行土葬,讓它自腐朽風化?
佛法以人道(梵語manusya-gati)為主要得度的對象,旁度五道;度眾生亦有近緣與遠緣之別,三惡道中的畜牲道(梵語tiryagyoni-gati),可謂遠緣得度對象,體內之細菌小蟲寄生人體,雖行火葬,的確有殺生之嫌,乃屬極微之過失,火葬與土葬較量之下,火葬遠比土葬來得殊勝,若土葬其體內之細菌與小蟲,亦免不了自生自滅,又土葬佔空間比例較大,將後亦須撿骨頭,因緣不成熟,五、六年後屍體不腐爛(蔭屍),又添加多層的煩惱!

在中國大陸西藏的喇嘛,若命終後,其屍體皆橫遍山野餵鷹,神識已脫離軀殼,留下的僅是一堆臭皮囊,若能行火葬,的確要來得較為殊勝。

四、佛教為何不燒紙錢(冥紙)?有咒語摺成蓮花錢可以燒嗎?如法否?
茲當人類一旦命終之際,其神識快則一剎那(梵語ksana),慢則四十九天即隨其在世之業因投胎轉世去了,而投胎之處不外乎六道之中,若有念佛而往生淨土者,就當下了生脫死,免受六道輪迴之苦;如果此人是正信三寶弟子的話,既已往生極樂淨土,淨土世界遍地黃金所鋪,所住皆七寶所莊嚴而成的樓閣,思衣得衣,思食得食,心想事成,福報無盡,無所欠缺,何來得取紙錢(冥紙)之需求!物以稀為貴,極樂淨土大地黃金無邊,黃金對極樂淨土之人而言,已不是珍貴之物,腳踩黃金,天天搬金塊,會被人譏笑,美鈔、台幣、已成廢紙,因為沒有資生欠缺,所以才需要黃金、美鈔台幣,既有之,這些方便已成多餘,在極樂世界國土裡只要你動個念頭,你所喜愛的東西無所不現,任你受用滿足而法喜,如果不具足如是功德莊嚴成就,就不名極樂世界,不名為彌陀佛是也!在淨土三經明文斑斑可依可循。

倘若此人沒有學佛也沒往生淨土的話,必定投胎轉世於六道中,六道的任何一道之受生,不是任何人可以自由選擇的,而是業力來決定你該去的那道,凡夫(梵語prthag-jana)眾生甚難掌控自己的業力行為,在投胎之剎那,你也身不由己的隨業而投入你有緣該去的一道,你深感無奈,無奈又能如何呢?所以說,修行就是針對這點而下功夫,以強而有力的願力轉化業力,使業力成願力,業力是不自在,是身不由己的,是染污的,是難以抗拒、不聽使喚的,是痛苦無奈的,是輪迴生死的原動力;願力是自由自在的,沒有染污而清淨(梵語
suddha)光明的,能讓我們掌控而且可任人轉換三百六十度無障礙的,是頓斷三界六道的,神通(梵語rddhi)往來自如的,是已證得聖境之地。

因此之故,既已墮落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中,燒紙錢(冥紙)給亡者這是莫大的諷刺與無聊之舉,何以故?因為人間是人間,畜生是畜生,試問畜生能享用紙錢否!牠連紙錢都不懂,如何受用!愚昧之人也明白這太離譜了。

試問地獄道之眾生唯有受刑受苦受煎熬的果報,沒有絲毫時刻停止受罰,直到受罪劫數盡方能離開地獄,稱之無間地獄,哪有機會得到你所火化的紙錢(冥紙)呢?對他而言是多此一舉,碰都碰不著,摸也摸不到,看也看不到,畢竟地獄唯有受苦,無暇碰摸看故,又何況冥紙(紙錢)是陽上之人對亡者一片好心誠意奉獻賜與,燒紙錢(冥紙)是陽上眷屬心理上的一種慰藉,令心安慰、安心、關懷,實際上地獄鬼道是收不到接不到的,僅憑著一張一疊一堆的紙錢(冥紙)就讓亡者得到如此優厚的富貴,簡直是天方夜譚、封神榜、水滸傳、西遊記,一一是人為因素,自演自導,編此虛構情節,瞞天過海的障眼法,可怕的大打妄語牌,行騙天下社會人,如是罪咎流傳淵遠至今,世人受蒙蔽既久已成事實,如是根深蒂固,有誰能動能搖改變如此雄厚的歪風與邪知迷信呢?深信有善根有大智慧能辨別是非的聖哲,觀此邪見歪風,一語不發,唯然會心微笑,心知肚明,即此隨風飄去!

簡而言之,佛教是不燒紙錢(冥紙)的,如果有出家人或在家人燒蓮花錢(冥紙)的話,這也是不如法的作為,這是佛門中的外道(梵語tirthaka)接受外道世俗之流在佛門內蘊釀蔓延,其罪業非淺,世間不當的迷信風俗已夠同情可憐了,佛弟子若跟隨而起舞的話,實在令人深感不可思議,你也參與外道邪見共業,壯大迷信而已!罪咎變本加厲也。

有咒語的紙張來摺蓮花錢,甚至火燒咒語佛像,實乃不智之舉,有毀佛像與經文咒語之過咎,有不敬法寶之罪,一錯再錯,接二連三連環錯,這一連串的舉動一一皆不如法是也!

五、為什麼往生剎那,邀請法師開示助念那麼重要?實際意義如何?
了生脫死,解脫輪迴,頓斷三界,成就佛道是每一位佛弟子最大的希望,也是終極目標。當臨終之剎那,正是關鍵生死與解脫(梵語vimoksa)之際,也是三界內與出三界之別,更是往生淨土與不得往生淨土之分水嶺,所以當佛弟子在命終時,出家法師(梵語dharma-bhanaka)幫助他開示佛法,可讓亡者心開意解,萬緣放下,執著放棄,罣礙消除,達到真正的看破、放下、自在、跳過,讓亡者在世的智慧再度現前,因而使內心清淨光明,法喜普現;再加上開示淨土法門要義,使亡者能正念(梵語samyak-smrti)不失,瞭解西方極樂世界正報依報莊嚴的情景,也讓亡者明白往生西方淨土中,阿彌陀佛是我們的慈父,教導我們成就佛道的大導師;還有觀音勢至兩位大士如同大學的教授,為我們教導佛學而成就道業的大士教授,更有數不盡的極樂世界清淨大海眾菩薩為同參道友,這一連串的正報是如此的殊勝難得,也讓亡者明白依報微妙清淨,大地黃金所鋪,所住皆七寶莊嚴所成的樓閣,有七寶池、八功德水,清淨微妙不可思議。如此一一為亡者開示淨土神聖莊嚴的一面,令亡者法喜充滿,樂意往生,生厭離心,欣求極樂,若能心境一百八十度大轉變,捨棄娑婆(梵語saha)五濁惡世, 一心志求西方淨土,再加上大眾圍繞念佛,臨終者聽後心生急切往生之需求,當下佛力與自力具足,往生西方淨土不期而得,果真如此,今生此世便沒有虛度一生,瞬間終結學佛者的畢生之心願──往生淨土。

所以邀請出家師父為亡者開示助念實在是緊要關頭,豈可疏忽敷衍了事,生死(梵語samsara)是人生一大事,什麼問題都可以忘記不做,但是邀請出家師父為亡者開示助念不可忘記而不做,畢竟這是往生與不往生淨土的神聖大業。解脫與不解脫之大事,成佛與不成佛的神聖抉擇。

佛弟子往往對往生淨土的概念不甚體悟與清楚,家中若有人一旦往生,當下便亂了方寸,驚慌失措,心亂如麻,不知第一步應做些什麼事情,料理亡者善後之事,便一一不如法頻頻而出,對亡者毫無助益,更有損及亡者往生淨土的本願,豈可不慎之!

茲當亡者剛命終之際,八小時之內的開示助念是相當重要的,因為亡者的神識若尚未脫離身軀,正處彌留狀況,家屬大小若有哭泣聲,說話有刺激性的言談,亡者亦有所得聞,心便呈現憂傷悲悽,心結叢生,罣礙留戀親情之心即時產生,心若顛倒罣礙,便成往生淨土的障礙;若有出家師父為亡者開示佛法助念佛號,當下能令亡者心地釋懷,遠離生離死別的憂慮與執著,因隨大眾念佛而得以往生淨土,因此之故,家屬中若有人百歲命終之際,理當懇切邀請出家師父為亡者開示助念佛號,畢竟,三寶(梵語tri-ratna)威德難思議。

更重要的事,便是事先立遺囑以告家人,因為立遺囑是保障自己往生淨土的根本權益,立遺囑的動機與意義,就是當你命終之際,懇請家人虔誠邀請你心目中的出家師父人選,為你往生淨土來開示佛法與助念佛號,讓你心開意解,念佛正念現前,蒙佛接引往生極樂淨土為宗旨,出家師父的法號,佛寺寶剎、地址、電話,全部註明無有一漏,讓家人清楚你的往生意願,這麼一來,這張遺囑便成你往生淨土的保障權益,家人必定會尊重你的心願,不會違抗你往生淨土的生死大事,最後成就佛道之人,也非你莫屬矣!何況自己終其一生已受三歸(梵語tri-sarana-gamana)、五戒(梵語panca silani)、菩薩戒的虔誠佛弟子!

如果在世沒有立遺囑為憑,當你命終之時,變數彈性可懼令你心寒,你命終躺在木板上有口難言,後悔也來不及了,傷害到你最嚴重的人也是你自己,自己把自己搞垮了,令你往生不成,花開見佛沒有你的份,成佛度生便成空幻夢想了,這一連串的災禍(往生不成反遭墮落),怪罪在你自己沒有在現生中(活著的時候)寫下遺囑,所帶來無法挽救的慘痛,一暴百千劫,再回頭來是幾時!

是故,千叮嚀萬拜託,唯願佛弟子應履行在生就立遺囑的正確選擇,來保障自己往生淨土的權益與意義,當下便是自救人救,自度人度,自利人利的美妙因果律也!更是今生念佛修行圓滿的終結者。

六、盂蘭盆會之由來為何?民間說七月是鬼月,佛教看法如何?
佛教與民間對農曆七月或七月十五日之看法與意義是南轅北轍,是完全不同之內容與歷史。
  
盂蘭盆(梵語Ullambana)之音譯,為漢語系佛教地區,根據盂蘭盆經而於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舉行超度歷代宗親之儀式。盂蘭盆釋為﹁救倒懸、解痛苦﹂之義。比喻亡者之苦,有如倒懸,痛苦之極。
  
據盂蘭盆經所載,佛弟子目犍連以天眼見其母墮在餓鬼道,皮骨相連,日夜苦悶相續,目連見已,以缽盛飯,往餉其母,然其母以惡業受報之故,飯食皆變為火炎。目連為拯救其母脫離此苦,乃向佛陀請示解救之法。佛陀遂指示目連於農曆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日(印度雨季期間,僧眾結夏安居三個月,此日乃安居結束之日),以百味飲食置於盂蘭盆中以供養三寶(梵語tri-ratna),能蒙三寶加被故得無量功德,而後其母始得飲食,並得救七世父母。
  
盂蘭盆經云:『是佛弟子修孝順者,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供養,乃至七世父母,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順慈憶所生父母,乃至七世父母,為作盂蘭盆,施佛及僧,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。』
  
中國最早行盂蘭盆會者傳為梁武帝,據佛祖統紀卷三十七載,大同四年武帝曾至同泰寺設盂蘭盆齋。又釋氏六帖卷四十五載,梁武帝每逢七月十五日,即以盆盛眾百味飯食五施諸佛寺。其後蔚成風氣,歷代帝王臣民多行此事以報父母、祖先恩德。
  
現今佛教寺院中於七月十五日,僧院循例舉行盂蘭盆會,在諷誦經典施食鬼道眾生外,並有供僧大會,近年臺灣佛教更醞釀訂定七月十五日為僧寶節。此日亦為民間所謂之中元節,在民間之信仰,盛傳此日地獄門大開,釋放餓鬼之說,故民間多於此日屠殺牲畜,備辦飲食,宴請諸餓鬼,亦請道士誦經超度,稱為中元普度,世人以為可消災免難,保佑平安順利。
  
依佛教戒殺之立場觀之,如此作法非但不能獲益,反造貪瞋殺業,是故其意義與果報實在與佛教之盂蘭盆會迥異,背道而行,欲昇反墮也。
  
地藏菩薩本願經云:『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,慎勿殺害,及造惡緣拜祭鬼神,求諸魍魎,何以故?爾所殺害乃至拜祭,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,但結罪緣,轉增深重。假使來世,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,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,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,晚生善處。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,各據本業自受惡趣(梵語durgati),何忍眷屬更為增業。譬如有人從遠地來,絕糧三日,所負擔物強過百斤,忽遇鄰人更附少物,以是之故,轉復困重。』

七、家屬往生為何暫時不能哭泣與移動?
人死亡後並非代表一切皆消滅,若連同神識亦滅,否定神識存在,這是邪見之唯物論。依佛法而言,構成整體生命存在是色心緣起論,不偏唯心與唯物。縱然唯物之四大已生滅烏有,但神識亦然存在,茲當命終之際,即隨其習氣(梵語vasana)、念力、業力所牽引,構成投胎轉世,而輪迴六道,投生六道之哪一道,由習氣、業力、念力(梵語smrti-balani)所定奪,一般人是無法掌控支配,是名平等。
  
若有修有證之行道者,既已修證得解脫涅槃,即能隨其意願而得大自在。換句話說,可隨其解脫法身乘願再來度生,或自在出入六道之任何一道而得自在無礙,隨順因緣度眾生,神通變化無障礙故。因為聖者自性解脫,妙用無方,隨緣不變,不變隨緣故。
  
一般凡人毫無修行,自性無戒定慧,心境柔弱,沒有定力之功,遇事心性散亂,脆弱浮動,載浮載沉,漂渺不定,是故,當命終捨報之剎那,暫且將其軀體簡單放平,千萬不可哭泣或硬性搬動,何以故?因為剛命終者,雖已捨報,但神識猶存彌留軀體,在尚未離去之前,一切皆靈靈覺覺,清清楚楚於一心,若觸動他,或哭泣哀嚎,亡者之神識亦有所聽受,只是徒勞添增亡者憂傷之感,對他毫無利益,本可隨其善業投生善道,但由眷屬親人之哭泣呼叫搬動之故,擾亂神識,觸動身體,亡靈生大苦惱與憎恨,當下由善生轉而墮惡趣,由是之故,我佛弟子應正視命終者之權益,亦即投生善道或往生淨土之大因緣是也。

八、家屬親人如何為命終之家眷作功德?
為命終者作功德,是急迫需要,而且應在有效時間內;若超越時效為亡者作功德,亡者所得到之利益,幾乎已微乎其微,甚至白忙一場,是故,為亡者作法事功德,理應如法而且時效應掌握住,不得散失。並為亡者誦經念佛,供養三寶(梵語tri-ratna),為亡者布施財物,然後普皆迴向亡者,令亡者承此善因得生善道,並承佛願力接引生西。為亡者作功德,應發自內心虔誠敬意,必得感應道交,亡者得利,蒙超善道。
  
地藏經云:『臨命終時,父母眷屬,宜為設福,以資前路,或懸旛蓋,及然油燈。或轉讀尊經,或供養佛像,及諸聖像,乃至念佛菩薩,及辟支佛名字,一名一號,歷臨終人耳根,或聞在本識,是諸眾生所造惡業,計其感果必墮惡趣,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,如是眾罪,悉皆消滅。
  
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,廣造眾善,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,得生人天,受勝妙樂,現在眷屬利益無量。』
  
為亡者稱念佛菩薩名號,亡者其神識若未脫離軀體,眷屬家人大聲稱念佛菩薩名號,其神識耳根(梵語srotrendriya)所聞,能滅無量罪,得無量福,發願即得往生淨土。
  
地藏經云:『若有臨命終人,家中眷屬乃至一人,為是病人高聲念一佛名,是命終人除五無間罪,餘業報等悉得消滅。是五無間罪,雖至極重,動經億劫,了不得出,承斯臨命終時,他人為其稱念佛名,於是罪中亦漸消滅。何況眾生自稱自念,獲福無量,滅無量罪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