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聖佛陀苦口婆心勸我們不要殺生,其意義有四種。
(一)殺生害命,罪業深重,不能入佛門解脫之道。大智度論云:『諸餘罪中,殺業最重。諸功德中,放生第一。』
(二)殺害眾生,違背大慈悲心。
(三)眾生(梵語bahu-jana)皆為過去生中父母,親戚朋友,因此帶來因果循環故。
(四)悉具佛性(梵語buddha-dhatu):一切眾生皆有佛性,皆不可殺,依佛的境界觀看一切眾生,將來都可成佛。
菩薩戒云:『當知汝是未成之佛,諸佛是已成之佛。』
基於這四點,是佛陀奉勸眾生不殺生的理由,畢竟,眾生最珍貴的,無過他的生命,生命最可貴,命一旦沒有了,一切也就免談了,所以說,殺眾生命,吃眾生肉,飲眾生血,啃眾生骨,於事於理都說不過去哩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