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1.過去未學佛前,只憑著一股善良之心,曾經布施建神廟,不知功德還是罪過?
一般人往往會說一句話:假使當初我能拿出來布施蓋佛寺就好了,可惜啊!已經太晚啦!最近被倒閉了,或被人搶了,或被沒收了,或借而不還了,或被剝奪了,內心無限的悔意與無奈,又恨當初沒有發大心,或當初沒有學佛,如果當初能將這筆錢,拿來布施蓋佛寺多好!

我們修學佛法的人,過去之事已曾過去,不要追悔,不要恨當初,你要知道過去是名副其實的凡夫,現在亦不例外,急什麼!何必悔恨過去沒有布施成功,現在不是還來得及嗎?把現在的擁有當作過去的擁有,豈不是完全一樣!布施喜捨要把握現前的一念,而不是講究過去與未來,切記!

神廟往往廣設殺生祭祀!以三牲酒肉奉祀神祇鬼靈,因此,殺業無數,生靈塗炭,依佛法而言,這是對畜牲道(梵語tiryagyoni-gati)的弱肉強食,把自己的快樂,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,跟眾生結惡緣,如此而為,不但沒有功德,反而有無量罪過;再進一步說,神廟乃六道中之神祇,尚未證成菩提,未開悟之眾生,與我們同處於六道中,一旦壽盡福盡,必將墮落,神祇自救都不成了,那來的救人出世解脫生死呢?

由以上分析,我們不難明白,布施的對象很要緊,對象是殺生業的神廟,佛門弟子是行不通的,畢竟,佛法是解救六道眾生之法,普令一切眾生離苦得樂,轉凡入聖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