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佛佛道同,法法平等。』這絲毫無有疑問,修行到了佛的境界,一切皆平等,所謂佛佛智慧平等,慈悲(梵語maitrya)平等、十力、十八不共法、四無礙辯平等、三身四智五眼六通(梵語sad
abhijnah)平等、喜捨願力平等、神通平等 。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的境界無有高低偏失,所證之一切法亦平等無有高低偏失;換句話說,佛是最圓滿至高至尊之處,沒有比佛更高更上至尊的了,到達佛的境界稱之為無學絕學之境。
那麼!菩薩從初地至十地中,其境界所證亦有次第高低之別,亦有境界階級之分,初地比二地境界低,三地比二地高,三地比四地低,五地比四地高,依此類推而比上,地地增高,所證境界(中道實相,法身涅槃、福慧、諸法義諦)高低有別,故地地有別,初地不知二地事理,二地洞徹一地事理,一地二地不知三地事理,三地了達二地一地事理,如是推循而上,地地增高。
譬如:國小不知國中學科,國中能了解國小學科;高中能了知國中國小學科,國小國中難解高中學科;國小國中高中難解大學學科,大學能正解國小國中高中學科;又如十二夜之月光不如十三夜之月光的光明,但十三夜的月光遠勝過十二夜的月光;十二夜、十三夜月光不如十四夜的月光,但十四夜的月光遠勝過十二夜十三夜的月光。如此譬喻實不難明白,菩薩所證之十地,地地增上,地地有別,亦復如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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