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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肉十過,何等為十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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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苑珠林卷九十二中,記載食肉有十種過失: 一、眾生是己親,謂一切眾生輪迴(梵語samsara)於諸道,互相生育而遞為眷屬,以此因緣(梵語hetu-pratyaya),故所食之肉無非親屬。 二、見生驚怖,一切眾生皆護身惜命,若遇食肉之人,則驚怖遠離。 三、壞他信心,世間行善之人,若見僧者食肉,即生毀謗之心,以為佛門中無有真實修梵行者。 四、行人不應食,菩薩為求出離生死,當修慈悲之行而少欲知足,故不應食肉。 五、羅剎習氣,羅剎者即是速疾鬼,習氣者即是先世餘習之氣。謂沙門(梵語sramana)於宿世中曾經做過羅剎之眷屬,今雖出家在佛門中,然因往昔之餘習,故見食肉者歡喜親近。 六、學術不成,學道之人若好食肉,則污染梵行,於如來無上聖道,出世解脫等,不得成就。 七、生命同己,學道之人應起慈心,諦觀一切眾生之惜命畏死與己無別,故當護惜之。 八、天聖遠離,食肉之人,諸天聖人皆厭惡遠離而不喜親近。 九、不淨所出,一切畜生以宿因不淨之業,而成不淨之身,其所食噉又多不淨;學道之人欲修梵行而食彼肉,則亦不淨。 十、死墮惡道,食肉者必常殺害畜生之性命,惡業日積,故命終後應墮惡道。 由此歷歷分明可見,為佛弟子應淨化思想觀念,由行為日益奉行茹素,減少殺業食肉之餘習,免與六道眾生一家親共結惡緣,致使上昇不得,反遭墮落沉淪。學佛應奉行慈悲之法門,與眾生廣結善緣,莫自困其身;若能依教奉行,反墮為昇,日日茹素為齋,惡業漸消,如來藏性光明顯耀,秒秒菩提,分分涅槃,時時法身,日日正覺,年年一真法界,最後成佛之者,也非你莫屬也! 開悟聖僧云:『眾生妄分別,有佛有世界;若了真法性,無佛無世界(梵語loka-dhatu)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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