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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時常說因果,如貓捉老鼠,這亦可說是因果嗎?是不是前生老鼠食貓肉,故這一生因果循環,反過來貓食老鼠之肉,互相冤報?

 


因果(梵語hetu-phala),佛教是講因果的,因果始終是不變的定律,這種貓與鼠的比喻不是很恰當的說法,因為貓是肉食動物,什麼肉類都吃,只要牠能搏倒對方,即當下就把對方之肉吃掉,像牛、馬、獅子、虎、人等等,牠沒有本事搏倒,故吃不得,貓不只吃老鼠之肉,也會抓魚、抓小雞、抓小鳥、抓蜥蝪、抓蚱蜢等等充食。

又如老虎亦復如是,只要能把對方搏倒,那麼對方就是牠的一頓美餐,如此類推,天下之間的弱肉強食,是眾生廣造惡業最好的見證!

眾生(梵語bahu-jana)造業在時間上而言,在過去世造業,今生造業,未來世等三世造業;在空間而言,有時在中國造業,有時在美國造業,有時在蘇聯造業,有時在日本造業,有時在香港、新加坡、法國、瑞士、德國造業,地球造業還不夠,還想到別的星球造業,你說眾生殘不殘忍!你能說眾生業障不重嗎?讓我們好好靜下來,思惟思惟幾分鐘吧!